2024年4月3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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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文化的内容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06年10月30日来源: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 曾勇
2006-10-30
    律师文化的定义,现在通说的解释是:律师文化是律师这一社会群体在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下,在法律服务实践中形成的,为广大律师认可并共同遵守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的总称。律师文化包括的内容较多,我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来谈谈律师文化的部分内容,以供商榷。
一、律师定位问题
律师按照1980年通过实施的《律师暂行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律师执行职务的工作机构是法律顾问处,律师具有公职身份,是拿国家工资的国家干部,法律顾问处是国家的事业单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渐渐形成,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不断深入,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第二条对律师的性质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不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 199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则在其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这就在人们心目中形成了律师是“自由职业者”,更有甚者,律师是“个休户”的观点,使得律师在社会中的形象褒贬不一。随着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设立,法官司资格、检察官资格、律师资格的三证合一,以及现在所提出的司法体制改革,认为律师制度是司法体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我认为律师的定位应当重新进行定位,虽然律师从其人事关系,经济关系来讲属于社会中介组织的范畴,但是律师的执业基本准则却是:“律师必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照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七条),这一准则,说明了律师有着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必定成为司法体制中重要一员,如何对律师进行定位,我认为从司法体制改革的角度上讲,可以将《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的定位和《律师法》结合起来,可将律师定位为:“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这样为律师在国家政治活动中提供一个法律的平台,使律师的社会地位提高,为今后对律师进入社会的政治舞台提供法律的基础,从而利于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形成。
二、律师使命
    律师的使命从《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律师必须忠实宪法、法律,以维护委托人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使命。我认为此规定总结了律师的使命,只是在用词方面,我认为“维护委托人利益”如果改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更为合适。因为律师无论是在进行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代理、非诉讼代理活动过程中,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法律范围内维护着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仅从利益的角度上讲,有合法利益与非法利益之分,律师如果一味的以委托人利益为原则,那么会导致无论委托人的利益是否合法均应维护的误区,所以对律师的使命,应当强调“合法权益”。
 
三、服务理念
    服务理念是指律师整个行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法律服务所提出的指导性的观点。一个服务理念的提出对律师整个行业的形象,对律师事务的服务宗旨起着指引的作用,对律师个人形象也起到宣传的作用。湖北三顾律师事务所从实际出发提出的服务理念就是:“诚信服务,勤政为公”意思在于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时要诚实守信,要勤勉敬业,执业的目的是为天下的公平,正义。我认为从律师整体行业来讲,应当有自己至上而下的服务理念,有利于提高律师行业在社会中的地位,服务理念应简单,明确。可以考虑如 “诚信服务,执业为民”,“合法执业,维护正义”等词语,使人们一看就明白律师行业的服务宗旨,立律师行业的新形象。
四、管理理念
管理是一门学科,像经济管理,行政管理都是一门专业很强的学科,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的第一个条件是执业律师,这是法律和规章所决定的,负责人并不一定都学过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如何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管理,是摆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由于律师事务所在我国发展的只有近三十年的历史,中国的法制是不断的在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律师事务所的管理问题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先例可行,更没有一个专门研究律师事务所管理的学者或者专家,对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也属于摸索的过程,有聘请了职业经理进行公司化的管理,有实行的松散型管理,有实行的是主任全部负责制,由主任专门管理的,有实际合伙人集体管理的,管理可谓是五花八门。
 
我认为管理首先应结合自身律师事务所的规范来进行管理,规模较小的律师事务所还是以主任管理为主,合伙律师或者执业律师协助为辅的方式进行,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可以考虑采取专人专职管理的模式;其次,管理应考虑打造律师事务所“品牌”效应,品牌包含二个方面,一是律师事务所所的品牌,一是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品牌,从这两个方面入手,使律师事务所的品牌效应在律师工作中表现出来,使所及律师个人均形成一个良性的发展。再次,管理应考虑律师事务所长远的发展问题。随着市场经济的活跃,法律服务市场不断的完善,人们对于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不仅仅限于诉讼领域内的法律事务,更多的认识到法律服务的提前界入后,避免了纠纷产生,使经营良性发展的好处,所以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的非诉讼法律事务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因而管理者应站在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的高度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发展,品牌策略进行规划。最后,管理应考虑对律师收入的分配合理问题。使律师在律师事务所一个好的环境里,给每个律师一个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的空间。
五、团队观念
“团结奋斗”是我国建国后,喊得很多的口号,在现在律师文化中“团队精神”也是提的较多的词,如何在律师事务所全体成员中形成团队精神,使律师行业形成团队精神,是律师文化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团体观念,强调的是应该是二个团队观念,一个是律师行业的团队观念,另一个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团队观念。
 
在现有的律师行业管理方式中,有律师协会的自律性组织,有司法行政机关的领导。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团队观念中,律师对于团队观念模糊的比较多,很多律师认为律师注重的是个人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如果涉及到团队,那么,自己的利益会减少,会存在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存在着团队观念的意识不强的问题。我认为,团队观念对于律师行业来讲是十分必要的。从大的方面来讲,律师的团队观念越强,律师的整体行业的社会形象会提高,在目前的体制下,要使得律师在整个行业中有归属感,任何一个律师就是律师行业的代表,通过律师协会,保持着律师事务所之间、律师之间良好的沟通方式,共同来解决来自不同方面的问题,使律师行业的团队精神增强。在律师事务所内部,只有形成好的团队观念,才能使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人多力量大,将会使律师的业务扩展,真正的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品牌效应。
六、人才理念
“以人为本”是当今社会所在人才理念中比较常用的词语。在律师文化中,也应以人为本,律师文化中人才理念应包含什么内容,我认为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律师事务所在引进入才的观念,应以符合律师事务所身自身发展的人才。进入律师行业的前提条件是律师资格或者司法资格,然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律师事务如何引入新的人才,对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至关重要,“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说明了志同而道合在事业发展的重要性,所以,在律师事务所引进人才的过程中,应当引入符合律师事务所整体发展的人才,不能不考虑一切引进人才,这样会使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产生矛盾。
 
二是律师事务所应形成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训,培育机制及合理的分配制度。引进了人才,并不意味着就马上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因为知识和实践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磨合,成为一名业务素质过硬的律师一般在三年左右,甚至有的更长,在此期间如何使律师的业务尽快提高,这就需要律师事务所形成行之有效的人才培训,培育机制来进行解决。如何将律师留在所里,成为律师事务所团队的一员,光有培训机制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合理的分配制度,才能让人才留下来。一个合理的分配制度使得人才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得舒心,从其主观上愿意在律师事务所工作,愿意为这个团队奋斗,形成人才的良性循环。三是律师个人要有一颗“勤、奋”的心态。有了好的培训机制和分配机制,这是外部因素,就内因而言,从一名实习律师到骨干律师必须是律师个人才能实现的,没有内因,再好的外因条件也不能造就一个人才的出现。在我国法制改革的过程中,旧的法律不断的更改,新的法律不断的颁布,特别是新的司法解释增多,律师从知识上必须要时刻更新,要不然,就会被委托人持以怀疑的态度,影响律师的发展,如何使自己的理论知识变为实践能力?这些问题光靠纸上谈兵是不可能实现的,律师个人无论是从实习律师到执业律师,还是要做一名优秀的执业律师,必须要“勤”,勤学习,勤思考,勤动手,勤跑腿,思想上要有一个奋斗的心,才能不被自己“勤”之后带来的苦而感到退缩。
 
七、发展战略
“没有远虑必有近忧”,律师文化内容对发展战略如何来进行理解,应当有三个方面:一是律师的整体发展战略,这是我国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所共同考虑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到律师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而非律师某一个人能够决定的。二是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问题,所考虑的是服务的领域,人才的管理,资源的管理,今后发展的目标。有了这些内容对律师事务所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品牌化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三是律师个人的发展战略,律师个人需要根据律师业的整体发展战略,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战略制度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如专业方面,业务领域方面,办案能力,学习方面,按即定的目标进行工作,逐步进行实现。
    律师文化的内容无论多或少,其最终的目的是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和在社会中作用,树立社会主义律师的新形象,做人民拥护的律师,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律师。
以上是我对律师文化部分内容的粗浅认识,不足之处,请批评。